山东省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
副主任 黄斌
近期,各地深入开展“学法规、守戒律、重修为、树形象”教育活动。这十二字看似平实,实则精准切中当代基督徒信仰生活的核心,更是一条从外在规范到内在生命,从个人灵修到实践生活见证的完整路径。踏上这条路径,便是开启一场深刻的心灵归回之旅——归回起初的爱,归回基督教界人士应有的本质和形象。通过系统学习国家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和基督教教规教义,我深受教育和启发,对新时代如何更好地持守信仰、践行使命、服务社会,形成了更为清晰的认知和更为坚定的决心。
一、学法规:明辨权利边界,争做守法公民
《圣经》教导:“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罗13:1)。遵纪守法既是公民的法定义务,也是信仰的内在要求。作为基督教界人士,我们应当带头学习、准确领会、自觉恪守各项法律法规,在法律框架内规范开展宗教活动。这既是对国家权柄的尊重,更是为信仰生活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学习法规,使我们明白自身的权利与责任边界,强化依法行事、依规办教的意识。
二、守戒律:持守信仰真道,争做虔敬信徒
“戒律”在信仰层面,核心是遵循圣经和耶稣基督的教导。圣经是信仰的根基,其中的十条诫命、登山宝训、律例典章等,是基督徒生命与生活的基本准则。守戒律,意味着远离恶事、追求圣洁,秉持殷勤侍奉、忠于托付的信念,践行彼此相爱、宽容待人的教导。守戒律并非律法主义的桎梏,是活出基督样式的基本操守。同时,戒律也包含对教规教义的遵行,这有助于维护信仰的纯正和教内的和谐秩序。守戒律也并非出于刑罚的惧怕,而是对救赎恩典的感恩回应;不是外在行为的勉强拼凑,而是内在生命自然流露。
三、重修为:锤炼内在品格,争做光盐见证
“修为”侧重内在生命的塑造与品格的锤炼。圣经教导“要心意更新而变化”,“又要将你们的心志改换一新,并且穿上新人,这新人是照着上帝的形象造的,有真理的仁义和圣洁”(弗4:23-24)。重修为,意味着持续追求灵命长进,通过敬拜、祷告、读经、默想等方式,深化与基督生命的联结。此次学习促使我对照圣经省察自身,克服自我的私欲和败坏,在知识、德行、爱心、信心等方面追求长进。唯有内在生命丰盛,外在行为方能拥有坚实根基,进而能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彰显信仰的价值。
四、树形象:践行荣神益人,争做有担当的基督徒
“形象”关乎信仰基督群体在社会中的整体见证。圣经教导我们:“你们的光也当这样照在人前,叫他们看见你们的好行为,便将荣耀归给你们在天上的父”(太5:16)。树形象,不仅要求个人展现良好风貌,更要求基督教展现爱国爱教、团结和谐、服务社会的整体风采。活出基督的馨香之气,是基督徒在世上不可或缺的见证——这既体现于“彼此相爱”的群体生活中,也彰显于家庭、职场、社区的日常个人生活里。我们应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心参与公益慈善事业,关爱弱势群体,通过树立守法遵规、品德优良、热心公益的正面形象,消除社会误解,增进相互理解与尊重,更好地荣神益人。
五、总结
此次“学法规、守戒律、重修为、树形象”教育活动,是对信仰与法治、灵命与操守、个人与集体关系的深刻梳理。学是明道之基,守是行道之要,修是更新之法,树是见证之果。我愈发坚定地认识到:爱国爱教、遵纪守法是根基;持守真道、洁净自守是关键;追求生命成长、美德完备是动力;树立良好形象、服务社会是目标。今后,我将以此次教育活动为契机,推动自我更新与自我提升,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与生活中的实际行动,引导广大信徒爱国爱教、正信正行,树立良好形象,为维护基督教和顺、社会和谐的美好局面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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