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戒律中国化的脉络和展望

藏传海
2026-03-15

【编者按】“信、望、爱”是基督信仰的核心美德,恪守诫命、活出圣洁是基督信仰实践的重要体现。持守真道、以国法为准绳,是对基督徒的基本要求。在当代中国,推动天主教、基督教“戒律”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契合,是其沿着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健康传承的关键所在。因此,探讨基督宗教“戒律”在中国语境下的调适、实践及其当代价值尤为重要。


基督教作为世界性宗教,其历史始终伴随着与不同文明的交流交融。以“十诫”为代表的核心戒律,既是基督教信仰的基石,也是其伦理生活的规范。当这套规范进入伦理传统深厚、文化自成体系的中国社会时,不可避免地面临着诠释与实践层面的文化张力。从明清之际的“礼仪之争”,到二十世纪前期的“本色化”探索,再到新中国成立以来遵循“三自”原则的办教实践,我国基督教围绕“爱神爱人”这一根本诫命不断进行诠释与调适,清晰勾勒出其在中国健康传承的历史轨迹。     


一、基督教戒律的基石   

 

基督教戒律的基石,是载于《圣经》的“十诫”。在基督教教义中,十诫被视为神与人类立约的凭证,具有神圣性、启示性与根本性。其内容可分为两大部分:前四诫规范人与神的关系,强调对独一神的信靠与尊崇;后六诫规范人与人的关系,涉及生命、婚姻、财产、言语等基本伦理领域。《新约》进一步将十诫的精义概括为爱神与爱人两大总纲,从而将外在律法与内在信仰及生活实践紧密相连。基督教认为,这些诫命旨在通过确立神圣与人文秩序的界限,引导人在“爱”的实践中实现真正的自由与生命的成全。


在基督教语境中,十诫被视为源自神圣启示的准则,要求信徒以诫命为核心,构建完整的生活秩序与价值判断体系。因此,自基督教传入中国,如何在坚守诫命核心要义的同时,于诠释与实践层面实现与中华文化的深度对话及融合,便成为我国基督教中国化进程中的根本课题。而戒律的诠释与实践过程,也由此成为观察基督教中国化进程的关键线索。

       

二、基督教戒律中国化的历史脉络     

 

基督教戒律中国化并非一蹴而就,而是通过持续的碰撞、对话与调适逐步展开的。这一历程大致可分为三个特征鲜明的阶段,每一阶段都围绕如何诠释与践行爱神爱人的根本诫命展开探索,既回应了特定的时代课题,也为后续实践积累了关键经验。


第一阶段:明清时期的接触与调适


明末清初,以耶稣会士为代表的天主教传教士来华。面对高度成熟且伦理本位色彩强烈的儒家文明,他们采取了“补儒易佛”的适应策略。在戒律诠释上,以利玛窦为代表的传教士尝试进行文化会通,将十诫中关于爱神的诫命,与儒家经典中的敬天思想相联系,把天主诠释为儒家原始崇拜中的上帝。同时,将关于爱人的诫命,与儒家的“仁爱”“孝悌”等伦理观念相互参照。这一努力旨在寻求两种文明在终极关怀与道德实践层面的深层契合。


然而,这种调适因触及文化核心而引发巨大争议,最终酿成持续百余年的“中国礼仪之争”。争论焦点在于中国信徒能否继续“祭祖”“祀孔”,这直接关系到十诫中“不可拜偶像”诫命在中国语境下的具体边界。这场教会内部的争论,后来升级为罗马教廷与清朝宫廷之间的权威冲突,最终以康熙皇帝颁布禁教令告终。这场争论首次将基督宗教根本教义与中国核心文化制度的适应问题提上议程,迫使教会思考戒律在保持基本信仰不变的前提下,应如何与文化传统相协调,这为后来的基督教本色化运动探索埋下了伏笔。


第二阶段:本色化运动中的伦理化转向


十九世纪中叶以后,基督教大规模传入中国,但其与殖民扩张的关联使其常被视为“洋教”。二十世纪初,在民族主义兴起与新文化运动激荡的背景下,“非基督教运动”更将其斥为帝国主义工具与落后迷信。面对身份危机,中国教会如赵紫宸、吴雷川等领袖开始深刻反思,积极推动基督教褪去洋装,实现本色化。他们认为,真正的基督教信仰不仅不落后,其伦理精神反而能为中国的现代化与民族复兴提供资源。


这一时期,基督教诫命的诠释呈现出显著的伦理化与处境化转向。神学思想家们着力从中华文化内部发掘资源,构建与民族命运紧密联结的本色神学。在实践层面,众多中国基督徒积极投身五卅运动等反帝爱国斗争,以实际行动表明爱国正是爱神爱人在特定历史语境下的具体体现。至此,基督教戒律中国化已从表面的礼仪调适,深化为与中华文化精神及民族时代命运的深度融合。


第三阶段:“三自”原则下的戒律实践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基督教进入以“自治、自养、自传”为原则的新阶段。1954年,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正式成立,标志着中国教会独立自主办教实践的制度化开端。“爱国爱教”逐渐成为中国广大信徒认同的实践原则。


在这一框架下,基督教戒律的诠释与实践呈现出新的特征。各地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的建立,不仅确立了教会在组织管理上的主体性,也为戒律的时代诠释与社会实践提供了制度依托。例如,教会将爱人的诫命,结合不同时期的社会需要,阐释为服务社会、爱岗敬业、促进和谐等具体伦理要求,并组织信徒参与社会服务、慈善公益等活动。这表明,基督教戒律中国化实现了从文化适应到社会整合的跨越,其诠释重心转向了信仰与社会实践的结合。需要指出的是,任何历史时期的教会实践,都应置于其具体的历史社会语境中理解,它们是基督教在中华大地上探索其社会责任与伦理表达的一个侧面,而其更持久、更普遍的表现,则在于日常生活中的伦理践行与社会融合。   

   

三、基督教戒律中国化的当代展望     


纵观历史,基督教戒律中国化是一项持续深化且面向未来的课题。当前,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与世界百年变局交织的背景下,基督教戒律中国化呈现出新的时代特征与实践路径。


第一,在文化根植中实现深度融合。基督教戒律中国化本质上是在保持核心信仰不变的前提下,实现与中华文化深度对话与融合的过程。未来的神学思想建设,需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浸润,系统发掘基督教教义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仁爱”“民本”“诚信”“和合”等理念的相通之处,并创造性阐释十诫等核心戒律的当代伦理意涵。例如,可将“守安息日”与劳动伦理相联系,将“不可贪恋”转化为抵制物质主义的精神资源,进而构建兼具基督教特质与中华文化气派的伦理阐释。


第二,在社会实践中彰显积极价值。基督教戒律中国化不仅关乎宗教自身的健康传承,更在于其能否在当代中国社会中发挥积极作用。基督教界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践行爱神爱人诫命,主动将自身发展融入国家发展与社会和谐的大局。要引导信徒在各自岗位上敬业诚信、服务社会,积极参与公益慈善、环境保护等事业,成为促进社会和谐的积极力量,这正是“爱人如己”在当代中国的生动实践。


第三,在法治框架下保障健康有序。基督教戒律中国化进程,始终需要在法治轨道上稳步推进。宗教的健康传承,需要内部诫命的道德约束与外部法律法规的共同保障。我国基督教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宗教事务条例》等法治框架内开展各项活动,不断提升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第四,在崇俭戒奢中践行纯正信仰。基督教戒律中国化亦体现在积极响应并践行崇俭戒奢的时代倡议之中。基督教传统里“不贪恋”“节制”等训诫,与中华文化崇尚勤俭节约、清心寡欲的美德高度契合。我国基督教界将崇俭戒奢融入教风建设与信仰实践,引导信徒培养朴素自持、知足感恩的生活态度。这种对物欲的节制和对内心的持守,不仅有助于信徒抵御功利化的侵蚀,更推动其积极主动服务社会、关爱他人,从而使爱神爱人的伦理诫命在现实生活中得到真切践行。


第五,在文明交流中贡献中国智慧。基督教戒律中国化不仅是我国基督教健康传承的内在需求,也是中华文明与世界文明交流互鉴的重要体现。中国基督教界应更加自信地与其他国家和地区教会开展平等友好交流,分享其扎根中华文化、适应中国社会的经验。同时,可成为文明对话的桥梁,将中国宗教和谐相处的智慧与“和合”文化理念传递给世界。


基督教戒律中国化历程揭示了一条具有普遍启示意义的路径:宗教本土化并非简单的妥协或表层的适应,而是要实现从伦理诠释到社会实践的创造性转化。这一历程不仅赋予中国基督教鲜明的文化主体性与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也为全球范围内宗教如何在不同文明中健康传承、助力社会和谐提供了中国范例。未来,这一植根中华文化沃土、呼应时代精神的伦理实践,将持续为基督教信仰注入新的活力。


(作者为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宗教学硕士研究生、山东神学院教师)

文章转载自:https://mp.weixin.qq.com/s/Bq9H3LA7yBx8xov3yN8kyQ

分享